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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分行牙克石市教育局智慧校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浏览次数:22

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分行牙克石市教育局智慧校园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分行牙克石市教育局智慧校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分行牙克石市教育局智慧校园项目

二、招标编号:CT-ZB0001-202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分行牙克石市教育局智慧校园项目所需的硬件设备,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到货后,15日内完成安装。供货及安装调式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教育局(最终供货地点根据使用硬件设备的学校实时地址为准)。

供货及安装调式方式:中标人将货物配送至牙克石市教育局指定学校,并承担配送微运装卸等相关费用。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878,524.00元(不含税)

(二)采购流程:公开招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与采购内容类似的业绩案例。

4.投标人所投核心硬件设备阅卷录入器(智能高速图像扫描仪)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取得院卷录入器(智能高速图像扫描仪)的授权证明文件,如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制造商的投标。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4.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5.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6.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7.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递交购买标书材料或将购买标书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投标人所投核心硬件设备院卷录入器(智能高速图像扫描仪)为生产制造商的,提供生产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阅卷录入器(智能高速图像扫描仪)的授权证明文件,如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制造商的投标。

(3)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与采购内容类似的业绩案例一份,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截图。

(7)提供以下内容承诺函(格式自拟):

1)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