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招标: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三幼儿园第一分园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三幼儿园第一分园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及规范及招标人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受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三幼儿园(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三幼儿园第一分园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YNDM-2025-FW-7
2.2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三幼儿园第一分园食材配送项目。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交货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三幼儿园第一分园(昆明市盘龙区虹桥路昆明市东部汽车客运站西侧约240米)。
2.5采购内容:完成幼儿园的食材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肉类、豆制品类、蛋类、水果类、干货类、水产品、调味品、米面粮油类等食材。具体数量及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相关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存在因拖欠供应商货款而引起的经济纠纷等情况,不存在因配送的食材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或2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如无经营的,须提供情况说明。
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或2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拟配备的相关人员均无犯罪记录,中标后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自行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时间:请于2025年1月16日17:00至2025年 1月23日17:30。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事项“获取***项目招标文件事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4)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证;(5)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4.4其他: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