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招标:东光县东光镇曲庄村新建厂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东光县东光镇曲庄村新建厂房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QNZB-2025-04-04
招标人名称:东光县东光镇曲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数量:1
招标用途:东光县东光镇曲庄村新建厂房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东光县
工期:9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招标金额:人民币2083518.79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1月15日至2025 年01月27 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41670元整 (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一次性转出),报名截止前递交(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款说明:
(1)投标人现场提交保证金缴款凭证,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在询价文件响应书中放置开户许可证或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和缴款凭证的复印件。
(2)投标人参与一个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所有标段保证金不可一次性打入账户,须分标段分别打入,每张缴款凭证只对应一个标段的保证金。
(3)保证金缴款凭证附言或备注中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如本项目二次或多次公告,投标人二次或多次投标的要注明),附言(备注)无法辨别项目名称或标段或不填的,视为无效凭证,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
(4)投标人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转出保证金时,附言(备注)统一为“东光县东光镇曲庄村新建厂房项目”。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2.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开户许可证或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公章
7.企业资质证书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资料现场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10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