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及DIP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吉首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吉首市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及DIP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及DIP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CXCG-2025-003
3、采购项目预算:49.0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0%。
4、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成交方须在合同签署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测试、集成部署,进入试运行阶段。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保金:合同金额的 10 %。
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二、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1 吉首市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及DIP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1批 49.00万元 49.00万元
2、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吉首市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及DIP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否■ 是□否■ 是□否■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或“湖南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5年1月14日9点00分~2025年1月21日17点00分止(北京时间)。
3、方式:持竞争性磋商公告、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到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