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讯:洛阳市中心医院PDA及物联网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心医院PDA及物联网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THLY磋商(2024)1211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PDA及物联网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44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简要说明:洛阳市中心医院拟采购100台PDA及30张物联网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5.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7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被授权人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为方便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报名期间本项目可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报名时将上述报名材料(以上报名信息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到现场报名或发送至邮箱报名,供应商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售价:5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1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