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宿舍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宿舍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宿舍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SHY-2024CS0241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宿舍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教育服务 |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宿舍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 1年 | 详见第二章 | 780,0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关键页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标的名称: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宿舍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宿舍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1 月 0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1、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线上购买。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信息后与需提交的资料一同扫描发送到我司指定电子邮箱,并完成线上购买采购文件手续。(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元):50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开启时间:2025 年 01 月 0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