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咨询:夏茅村石井河整治拆迁复建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夏茅村石井河整治拆迁复建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广花公路西侧、夏茅大道南侧夏茅石井河整治拆迁复建房项目
3.采购预算:7314198.72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数量:1项
6.项目属性:服务类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8.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夏茅村石井河整治拆迁复建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夏茅村石井河整治拆迁复建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 7314198.7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范围;采购过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仅为参考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或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报名资料通过后,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纳标书款【收款码将以回复报名邮箱方式发送】,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报名费只提供收据)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时间:2025年01月14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