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辽源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WJLLY-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标段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供货期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果蔬类、肉蛋类(鲜品)、水产类(国产)、调料类(含豆制品、
食用菌、饮料)、乳制品类 / 以实际发生为准 以实际发生为
准 签订合同后一个年度 龙山区四个伙食单位
2 果蔬类、肉蛋类(鲜品)、水产类(国产)、调料类(含豆制品、
食用菌、饮料)、乳制品类 / 以实际发生为准 以实际发生为
准 签订合同后一个年度 东丰县一个伙食单位
注:投标单位可以对每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兼中的原则)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经测算,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标段就餐费用约266万元,第
二标段就餐费用约为43万元,下一采购周期内第一标段副食品预计总开支约
283万元,第二标段副食品预计总开支45万元。 ;
※3.最高限价:以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公布均价为基准价
的,5类副食品报价下浮区间不低于5%、5%、5%、5%、5%,驻地正规农贸
批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没有公布的品种,以双方市场询价为基准价的,5
类副食品报价下浮区间不低于10%、10%、10%、10%、5%,供应商在此区
间内进行报价。 ;
※4.本项目每标段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3以上计算,中标
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供应商各自报价 执行,按照评审标准综合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的前1名投标供应商作为预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
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
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
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6.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
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半年任意一次缴纳证明材料),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
8.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
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承诺未被
列入军委及武警部队违法失信供应商名单。
9.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
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10.报名单位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
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八)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上发送。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0日10时 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0时 00分。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1月10日10时 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