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埕头初级中学委托,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闽一十【2024】采购09074-1、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一十【2024】采购09074-1
项目名称: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1:
磋商保证金: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简要需求或要求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 每月最高按营业额的25%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 详见磋商文件 餐饮业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特定资格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
磋商文件售价:10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