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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报废车辆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浏览次数:47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报废车辆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报废车辆处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W-20241001


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对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指定的停车场内报废车辆进行回收拆解的处置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首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2)供应商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经营范围应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效证件;


(3)供应商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30日15: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7:00分


3、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