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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湖区维护养护工程(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工程)勘察、测绘、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7 浏览次数:23

2025年北湖区维护养护工程(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工程)勘察、测绘、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2025-04-07

2025年北湖区维护养护工程(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工程)勘察、测绘、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北湖区维护养护工程(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工程)勘察、测绘、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邮箱(..@126.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J202504-FW08

项目名称:2025年北湖区维护养护工程(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工程)勘察、测绘、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竞争性磋商范围:完成2025年北湖区维护养护工程(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工程)勘察、测量、设计的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初步方案、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建设地点:长春市北湖区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的形式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量、设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测绘(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4)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2.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参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

2.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设计负责人,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组成联合体磋商的除外)。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2.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9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1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6.com),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外省入吉企业备案登记证明(如有)

(5)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即可)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注:供应商须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6.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送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供应商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资料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好的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须递交磋商保证金或保函。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