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DJ-C2025002。
项目名称:金平县“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元。
服务内容:金平县“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前期研究,形成规划结构框架;2025年7月至10月,组织文本起草,形成初
稿;2025年11月,广泛征集意见,形成讨论稿;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经论证修改,形成终稿或送审稿;2026年
4月至6月,完成审批并发布。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负责查询、存档并统一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供应商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
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
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
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2)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
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
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6.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6.2 本公告期限为: 2025年04月03日至 2025年04月11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