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原烟麻片运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省 2025-03-25
受江西赣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原烟麻片运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原烟麻片运输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招标人拟选取一家运输服务单位,承接2025年原烟麻片的运输工作,包括原烟麻片的运输服务,确保从生产或仓储地点按时、按要求将原烟麻片安全运输至指定的目的地。服务完成日期:预计2025年6月30日前,以实际需要为准;项目金额4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 项目金额45万元,共两组线路,招标控制价为:
①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复烤厂、毕节复烤厂--江西省赣州市、宜春市、抚州市、吉安市烟草公司及其下辖县局公司指定地点,0.39元/片;
②江西赣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宜春市、抚州市、吉安市烟草公司及其下辖县局公司指定地点,0.16元/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
7.单位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9.中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0.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09:30-11:30,14:30-17:00;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①投标人上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如投标人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③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均指实际缴纳时间)的企业缴纳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凭证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在此期间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投标截止之日不满1年的(含),且确实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纳税条件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函用以说明无法提供纳税记录。);
5.“信用中国”查询页 (含本企业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的资料);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须包含本企业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资料);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8.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
9.中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1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12.中标后不分包与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证照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招标代理处获取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发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暨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21日14:40时;
2.投标文件递交暨开标地点:江西赣州。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