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餐食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成都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餐食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2025F01 ,项目资金来自 采购人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成都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共有职工30名,为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为职工提供更安全、健康、营养的工作餐,现我公司对餐食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公开比选,择优选择。
2.2 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项目的规模、地点、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1)项目规模:成都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餐食供应服务比选,公司现有职工30人,需服务供应商在工作日提供安全、健康的餐食供应服务,总费用控制价23万。
(2)项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5号(新希望大厦)23楼2307号
(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2.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本项目最高应答限价: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按实际用餐人数及天数结算,1年总价不超过23万元。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 应答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四川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等证书,且在服务期内有效。
3.1.3 应答人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如未购买,需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如若中选,在签订合同前购买保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3.1.4 应答人有固定餐食生产基地。
3.1.5 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 应答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餐食供应服务项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
3.1.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应答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2.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比选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上级机构或上级机关列入违规违法中介机构清单(第一批);
(11)被成都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2)被成都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类似餐食供应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 年 3 月 20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比选文件(自带U盘)。
4.2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四川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复印件以及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单复印件(或书面承诺书原件且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承诺如若中选,在签订合同前购买保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3)公司简介。
4.3应答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比选文件,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025 年 4 月 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始接受应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