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项目★内黄县人民医院营养餐厅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2025-03-13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DZB—2025014
2.采购项目名称:内黄县人民医院营养餐厅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低承包限价:2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最低承包限价 服务地点
1 1包 营养餐厅窗口1窗口2 100000.00元/年 内黄县人民医院餐厅
2 2包 营养餐厅窗口3窗口4 100000.00元/年 内黄县人民医院餐厅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为内黄县人民医院餐厅就餐提供餐饮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每日三餐,食堂管理、餐厅清洁、食品安全等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标(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段;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础性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限制性规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须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c.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②提供近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③项目负责人提供近6个月内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用工合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d.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e.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近3年内,无食品中毒或罢餐等群体事件及重大消防生产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投标人只能选择报一个标(包)段,不允许同一家投标人报多个标(包)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获取。
购买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详见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本文源于:https://www.gxzbcg.cn/class5/96907.html
3月项目★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650W激光打孔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山东省2025-03-13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650W激光打孔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650W激光打孔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650W激光打孔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YQB-C1-SD-2025-003;
(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DWXYC20250215。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6.项目类型:货物类
7.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供货完成,供货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8.实施地点: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9.项目主要内容: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650W激光打孔机等设备采购,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0.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详见下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标段 招标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含税/元,税率13%)
标段1 650W激光打孔机 台 1 1700000.00
工业冷水机 台 3
标段2 复卷机在线检测系统 台 3 534000.00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是,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关系的不同单位;(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高管、备案联络员、项目管理成员、被授权人、联系人相同的单位;(3)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亲属关系的不同单位。
上述情况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3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登录网站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行网员注册。明确所投标段,在线缴费及下载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9:00,地点(途径):“山东(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