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项目★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2025-03-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湖北兴昌弘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1)城市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本项目划分一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2.3供货安装期:自接到供货通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如果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以招标人要求日期为准。
2.3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供货安装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防爆设备合格证书(检验报告需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3日9时至2025年3月1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方式:通过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台购标方式指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