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石窟景区佛前东路紫藤廊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门石窟景区佛前东路紫藤廊道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B[2025]LY009
2.项目名称:龙门石窟景区佛前东路紫藤廊道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330481.52元
最高限价:330481.52元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龙门石窟景区佛前东路紫藤廊道建设项目 | 330481.52 | 330481.52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龙门石窟景区佛前东路紫藤廊道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廊架及绿化等内容。廊架主要内容为:方钢管立柱、俄罗斯樟子松防腐木梁、坐凳等;绿化主要内容为:种植紫藤花(养护期:两年)、修剪乔木,具体详见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
6.工期:30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据实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其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5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2.时间:2025年3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