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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新/神堤控导工程10坝~14坝及裴峪控导工程7坝、14坝、18坝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7 浏览次数:6


1、招标条件

神堤控导工程10坝~14坝及裴峪控导工程7坝、14坝、18坝水毁修复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招标人为郑州黄河河务局巩义黄河河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神堤控导工程位于巩义市河洛镇神北村北,距巩义市区13km,工程上距裴峪工程10km,下首即为伊洛河入黄口,迎对岸大玉兰控导工程来溜,送至张王庄控导工程。上延3垛-上延7垛、1垛-7垛、8坝-28坝,工程全长2.879km,丁坝21道,垛10个。本次水毁修复为10坝~14坝,共5道坝,长度400米,主要内容:散抛石2269立方米,铅丝石笼1652立方米,C20混凝土沿子石57立方米,模板171平方米。

裴峪控导工程位于巩义市康店镇裴峪村北,距巩义市区12km,工程上距赵沟工程10km,下距神堤工程10km,迎对岸化工控导工程来溜,送至大玉兰控导工程。上延12坝-上延1坝、1坝-26坝(两个7坝),工程全长4.134km,共有丁坝39道。本次水毁修复7坝、14坝、18坝,共3道坝,长度238米,主要内容:散抛石1792立方米,装抛铅丝笼449立方米。

2.2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具体内容如下:

施工标:神堤控导工程10坝~14坝及裴峪控导工程7坝、14坝、18坝水毁修复项目施工全部内容。

具体招标范围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工期要求

施工标: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

3.1 施工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 2022年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7)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存在有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存在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2月1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7日~2025年03月0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

5、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5年0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邮箱:lifengfengvip@163.com

 

2025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单边多功能组合式外固定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单边多功能组合式外固定架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序号 项目内容 预算单价(元/套)

1 组合式骨科外固定支架-固定杆 碳纤维 2370

2 组合式骨科外固定支架-固定杆 铝合金 4000

3 组合式骨科外固定支架-关节轴 2300

4 组合式骨科外固定支架-锁针夹 铝合金 7000

5 骨牵引针-螺纹D型(小) 1958.2

6 骨牵引针-螺纹D型(大) 1958.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19日14:30时(北京时间)。

: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邮箱:lifengfeng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