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邮区中心北仓库直线模组带分拣机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济南邮区中心北仓库直线模组带分拣机租赁项目”(采购编号:SDSX-2025-003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济南邮区中心北仓库直线模组带分拣机租赁项目
2、 采购编号:SDSX-2025-003
3、 项目概述:
为支撑济南市分公司寄递发展,支持济南中心院内直投分拨中心建设,同时充分济南邮件处理中心北仓库空间。现对济南邮区中心北仓库租赁44格口直线模组带分拣机1套项目进行采购,租赁期3年。
4、 采购内容:
济南邮区中心北仓库租赁44格口直线模组带分拣机一套,租赁期3年。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4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5.3.投标人须具有快递物流行业直线模组带分拣机(或同类产品)销售或租赁业绩合计不少于3个,其中销售业绩至少有一个不低于50万元、租赁业绩至少有一个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原件,并加盖公章);
5.4.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5.5.如生产厂家投标,须提供相关生产证明资料,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生产证明资料和唯一授权;
5.6.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5.7.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租赁费用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合同期(租赁期)满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5.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5.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
5.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5.12.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5.13.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须提供承诺书)
5.14.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5.15.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