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公告:铁塔能源湘潭地区2025-2026年低速充电业务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推动能源业务小区低速充电业务的发展,拟启动铁塔能源湘潭地区2025-2026年低 速充电业务施工项目采购,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198.4万元,本项目一般纳税人增值 税税率为9%,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216.26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如遇国家 政策调整税率或减免增值税,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增值税款及含税价)。合同有 效期为1年。
1.2 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低速充电桩安装及配套设施,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低速充电桩安装、 市电引入(电缆+施工)、混凝土路面开槽及恢复、定制指示牌安装、更换电表、雨棚安装( 包工包料、含基础)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划分1个份额,选取1名中标人。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项目报价方式为在不含税上限单 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0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交付。
1.6 保修期: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保 修服务。
1.7 实施区域:湘潭市。
1.8 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有关的质量、安全、验收 的管理规定,满足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及验收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 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己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 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2.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施工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 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电监会或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 质,许可证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 发(202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 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 认定。
2.3.2 安全生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2.3.3 人员要求
2.3.3.1 安全生产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 效的如下三类安全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贵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可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注册 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证书中企业名称可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 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中企业名称 可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2.3.3.2 施工团队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在本项目至少投入1支施工队伍(保证每支队伍 至少4人)同时安装施工,且每支施工队伍至少1人具备电工证(低压)、1人具备登高作 业证、1人具备焊工证及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
① 须提供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 本项目涉及三类安管人员与施工团队人员不得复用,否则均不予认可。
③ 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2024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2.4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日投标截止之日止同类项日业绩累计业绩 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备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电力或建筑工程等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阻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时间以订单或 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 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同类项目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日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成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哲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展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丛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己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或湘潭市“禁止
交易企业名单”,且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 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
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采购项日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 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又任职 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解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 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数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7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8 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遇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