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柴油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现对商丘市柴油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柴油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1.2 采购编号:LZX-2025-03-07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商丘市境内
2.2 招标控制价:162000.00元
2.3 采购范围及内容:采购要求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1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3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4. 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时间:2025年02月25日08:00至2025年03月03日17:3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方式:现场获取
4.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内证明材料和供应商资格要求内的其他证明资料,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5年03月0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25年03月0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