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马店加氢站新建液氢基础设施及新增气氢设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马店加氢站新建液氢基础设施及新增气氢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29.622978万元,招标人为东方电气氢能(攀枝花)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建设地点: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中石油马店河加油站北侧区域。
2.2 建设规模液氢部分,为在马店加氢站建设一套500千克/天液氢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实 现加氢站具备达到500千克/天液氢加注能力。气氢部分,为在马店加氢站新增2套 1000Nm3/h液驱压缩机,2台35Ma加氢机,2台60kW充电桩。本项目建成后,实现加氢站 气氢加注能力达到2000千克/天,马店加氢站兼具气氢、液氢供应保障能力。
2.3计划工 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本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配 合专题及审批流程开展等相关服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施 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手续办理、合同内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运行期间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17296229.78元(含设计费419445元、工程费16876784.78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马店加氢站新建液氢基础设施及新增气氢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马店加氢站新建液氢基础设施及新增气氢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甲级及以上 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1级》,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 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加氢能力不低于500kg/d的加氢 站或含加氢的综合能源站。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
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含制氢或加氢的氢能项 目。
3.1.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燃气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 位人员。
3.1.4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
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 业(城镇燃气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设计:GC1级)的单位;成员单位应同时具有3.1条所列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时30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