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现场秩序管控业务外包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TCTZB-2025-01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现场秩序管控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现场秩序管控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场桥及轨道桥转过场监护、车辆引导以及现场秩序管控疏导工作,还包括临时交办的工作等。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现场秩序管控业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现场秩序管控业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
3.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26日15时30分
报名时需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人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时00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4日9时0分。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时00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