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云南丽江泸沽湖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景区环卫运营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泸沽湖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景区环卫运营车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04.1万元,招标人为丽江泸沽湖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YNYJ招-2025-13。
2.项目名称:丽江泸沽湖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景区环卫运营车辆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04.1万元。
4.最高限价:704.1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项目名称 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18吨高压清洗车2辆
210吨洗扫车1辆
37吨洗扫车1辆
418吨压缩式垃圾车2辆
525吨压缩式垃圾车2辆
618吨餐厨垃圾车3辆
7电动三轮收集车20辆
87吨吸粪车2辆
93吨机动运输垃圾车1辆
注: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处理。
6.交货地点:丽江泸沽湖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车辆的交付(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
8.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般零件质保期为24个月,大修质保期为36个月,三年内中标人所 提供车辆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需要大修的情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大修
判断标准:所有机动车辆的发动机、底盘、变速箱出现问题;清洗车的自吸系统出现问题; 洗扫车的真空系统出现问题压缩式垃圾车、餐厨垃圾车、机动运输垃圾车的液压系统和感 应器系统出现问题;吸粪车的真空系统出现问题)。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1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丽江泸沽湖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景区环卫运营车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 人则提供身份证明)
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 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 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及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成立未满3个月的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 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 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6日17时30分
资料费:6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2日09时30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