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公告)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运输服务采购招标类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飞灰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 筹,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青岛市平度市田庄镇光大路9号
2.2项目规模:三台300t/d垃圾焚烧炉、一台6MW+一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500t/d渗滤液处理系统、600t/d生产废水处理系统,110t/d餐厨垃圾处置系统,其他 辅助设施
2.3服务期限:
2年9个月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平度市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后产生的并经螯合之后检测符合环保要求的飞灰鏊合运输服务,包含起 运地的装车作业、运输,填埋场的飞灰协助卸车作业等。项目预估整合飞灰年运输量为14000 吨,共计38500吨,运输距离单程约2公里。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类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 成或正在履约中的货物运输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 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 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
)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5日18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为 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2日9时30分(北 京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