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消防救援大队小型站2024-2025 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市船营区消防救援大队小型站2024-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PZB-2025-CG03;
2.项目名称:吉林市船营区消防救援大队小型站2024-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5万元;(此金额为预算金额,仅作为投标报价的优惠参考,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市场零售价的96%,招标人不接受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报价;
6.招标内容:副食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范围:货物及与之有关的配套服务;
8.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
9.供货地点:
(1)船营区德胜路 202号众安居商场A座后身众安居小型站;
(2)船营区碳市胡同 126 号中凯华庭旁河南街小型站;
(3)船营区长春路华联商场 85 号长安街华联小型站;
(4)船营区西安路昌茂花园外廊 c1 网点中凯小型站;
(5)船营区朝阳街 55号承泽教育院内朝阳小型站;
(6)船营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二中队;
10.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相关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拟投标产品;至少配备两名具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发的健康证明人员。
3.4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2022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2025年成立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过去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偷税、漏税、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8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7日至2025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以下资料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同比例复印件加盖公章;
(3)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同比例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两个;
售价: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 间:2025年03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