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分行公主岭支行款箱寄存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59505C)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分行公主岭支行款箱寄存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59505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分行公主岭支行款箱寄存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分行公主岭支行款箱寄存外包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2日08时30分00秒--2025年02月19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6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6日09时30分00秒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长春分行公主岭支行款箱寄存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C259505C)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长春分行公主岭支行款箱寄存外包服务。
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三年,合同期限三年。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三年费用2037735.85元(不含税)。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
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供应商金库应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9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