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招标#长春汽车改装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FZ-2025-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改装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项目已进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招标人为长春汽车改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改装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西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10155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2983.02平方米,项目建筑面积66868.24平方米,其中厂房1建筑面积15451.56平方米,厂房2建筑面积15451.56平方米,厂房3建筑面积15451.56平方米,厂房4建筑面积15451.56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4604.08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457.92平方米平方米。
东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4094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6505.03平方米。项目建筑面积19175.44平方米,其中厂房1建筑面积7884.36平方米,厂房2建筑面积6229.08平方米,厂房3建筑面积4604.08平方米,堆料场建筑面积1214.81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457.92平方米。
施工内容不含装修和消防以及绿化。
2.3建设地点:绿园经济开发区新八路以北、建九街以东;
2.4设计周期、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其他专项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竣工图、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及环保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③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可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中 (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4)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3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