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招标@个旧市金湖驾校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个旧市金湖驾校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个旧市金湖驾校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采购人为“个旧市金湖驾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受个旧市金湖驾校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最高限价:80.07万元。
2.2交货地点:个旧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供货及安装周期:施工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交货、安装及调试;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2.5磋商范围:个旧市金湖驾校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6售后要求:售后服务标准必须与原厂质保服务一致,质保服务期不少于12个月。
2.7本次磋商只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拟用设备若非自己生产或制造,需提供产品使用授权并加盖公章(授权范围包括人员组成、业绩案例、产品检测报告、相关证书及相关合同);
3.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在202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有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厂家业绩可授权作为采购方业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
3.4供应商信誉良好,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必须是从“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全部内容。
3.5供应商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委托人持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