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讯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环境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
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比选申请人负责承担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园区
污水处理厂、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污水处理厂、化工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鸳鸯
湖污水处理厂2025年土壤、废气、进出水水质、噪声、污泥及在线监测比对检测等
项目检测工作,包括采样、检测、分析和出具报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印
章)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3 服务地点:
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文升路与景观大道跨线桥交汇处);
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白芨滩路延伸段与
S103交汇处);
化工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复兴路
与沙竹路交汇处)。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1.2 资质要求: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监测或检测类技术服务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
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8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