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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旅游集散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0 浏览次数:23

关于→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旅游集散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旅游集散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RZB-CS0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旅游集散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永吉县家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56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75.16平方米,建设北大湖镇南沟村旅游集散文化活动中心,1栋2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大湖镇南沟村。

2.3计划工期: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共计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56489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3.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08: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登记无效。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3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套(以代理机构提供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13时30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