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
公告
1.采购条件
瑞丽市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CS2024111002C1)已经批准,采购人为瑞丽市供排水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意愿、
具备合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瑞丽市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
2.2 采购范围:完成瑞丽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员工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采购以及
配送。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
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结束止。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预算金额:22万元。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2年或2023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告,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3履约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承诺在瑞丽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当地(市级行政区划内)具有固
定办公场所,具有本地服务化能力,派驻人员可在40分钟内到场响应采购人服
务需求(供应商需出具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
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
资格(供应商需出具承诺书);
(2)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 (由代理机构查询截图并在评标时交由磋商小组核验);
(3)供应商同时提供参加本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供应商须出具书面声明)。
3.5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需出具承诺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出具承诺书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出具承诺书)。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在线获取
6.响应文件的上传
6.1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