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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华街道海丰村破损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浏览次数:27

丰华街道海丰村破损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海丰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丰华街道海丰村破


损道路维修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江苏同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丰华街道海丰村破损道路维修工程

(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4)建设规模:约4.7万元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自筹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


程量清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


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施工。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


,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


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


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


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


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


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12月3日下午17时前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