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5年中心渔港区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中心渔港区域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593.252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中心渔港区域物业服务项目,包含中心渔港滨海鲤鱼门物业服务;水产 中心物业服务:综合服务中心设备设施管理:未开发土地巡视防控(含示范冷库)及环境保 护综合治理:中国北方海员服务产业园区展示中心项目物业服务:作业港区物业服务;通用 泊位港口设施物业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中心渔港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中心渔港区域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承担本项目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注:需提供营业 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的社 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室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 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 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参与投标报 名、领取询价文件、参与开标等全过程的法定授权代表人须为同一人: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和社保登记证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 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 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时30分
七、其他
1、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3日
报名方式: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邮 箱:gxzb1003@163.com
联系人:徐 工
电 话: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