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DL2024-09-14
2、项目名称:郏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郏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3)质量标准:合格;
(4)服务期限:二年。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7、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2024年09月26日至 2024年10月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需提供本项目资格要求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有效资料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进行确认。
4.售价:500元/份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