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项目编号:ZCZBCTC2024-08208),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人: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3、采购需求: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在校生规模约3000人,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服务地点: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内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针对2025级、2026级、2027级学生)
3、资格要求:
3.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无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电信经营许可资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出版物及出版物网络经营许可资质。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注:原件和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00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竞争性磋商时间
竞争性磋商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00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