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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邮件处理中心防火卷帘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30 浏览次数:29

济南邮件处理中心防火卷帘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ZJTJN20240528-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济南邮件处理中心防火卷帘门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在济南邮区中心原A、B机间南北向设置上悬式防火卷帘,以达到分区隔绝烟气和火焰,阻止火灾蔓延要求。


2.2最高投标限价(含税):56.87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3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4设备质保期:终验合格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2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及B证,及同类消防施工工程业绩证明,并且提供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证明;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等缴纳证明。


3.5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3个消防施工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业绩是指包含防火卷帘门施工且结算金额超50万元的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自身适用税率。


3.7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实地了解建设场地情况。


3.8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总价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合同期(租赁期)满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3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3.14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3.15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


3.16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3.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