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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伊定要幸福”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8 浏览次数:5

2025年“伊定要幸福”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5-04-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B-LY-2025022


2、项目名称:2025年“伊定要幸福”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2025年“伊定要幸福”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180000.00


18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2025年“伊定要幸福”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对伊川县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摸底走访建档、家庭教育指导、监护能力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赋能培训、政策宣讲、社会融入和监护干预等个性化服务;


(2)服务周期: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3)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具有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同一采购包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08日至2025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4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