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市公司充电桩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关于市公司充电桩采购与安装项目。
2.2项目性质:货物类。
2.3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充电桩采购与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充电桩的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4交货地点: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衡阳市蒸湘区延安路8号);
2.5计划金额:人民币20万元(含税);
2.6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相关业务服务。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结算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无行贿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6某一制造商只允许一个投标人进行投标(以最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25年4月7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1:00时,下午3:0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4.4购买标书时,请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无行贿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交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套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