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 招标公告
云南省 2025-04-07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科技结算中心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范围包括:一是采购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软件产品完成行内部署和联调验收;二是根据《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及产品规范》改造大数据平台,实现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软件产品所需基础数据的采集、加工和推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与技术及服务要求”。
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驻场完成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的开发、测试、上线及联调验收,联调验收后试运行3个月后完成验收结项。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证照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相应技术服务能力的厂(商)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扫描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类软件项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或者协议或者相关证明材料等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且合同或者协议或者相关证明材料的签署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今(注:证明材料扫描件须有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及签字盖章页等)】。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
3.5.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7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14日17时30分前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29日09点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