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EPC)项目招标公告
乐陵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J-2025-008
项目名称:乐陵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EPC)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万元
最高限价:45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乐陵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EPC)项目 | 1 | 详见文件 | 45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公开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供货能力,所投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2)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1日17时00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办理报名事宜: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查询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4)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乐陵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EPC)项目招标公告”字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严禁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3.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