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堡上村路灯改造及新建垃圾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堡上村路灯改造及新建垃圾站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J-2025-022
2、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堡上村路灯改造及新建垃圾站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5489.70元
最高限价:595489.7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堡上村路灯改造及新建垃圾站项目 595489.70 595489.70
5、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资料
2.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明确联系方式)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需附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明确联系方式)
2.2、营业执照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