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监理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监理单位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CGAS-ZB-2025-010;
2.2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监理单位;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针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管网改造、配套工程、排迁工程、大修工程和工业项目、用户工程和室内改造工程及供气附属配套设施的监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各项指引要求的合格工程;
2.5入围单位数量:2家;
2.6入围年限: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其他人员:投标人需配备3人以上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 外埠企业要求: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网上报名;
4.3方式: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时30分;
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