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 2025-04-02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04,841.36元。报价时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超出预算金额报价为无效投标。
4、服务期:11个月。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0日9:0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手持资料直接购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4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5年04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