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医院驾驶员自助体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江门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江门市人民医院驾驶员自助体检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DYD25018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驾驶员自助体检服务项目
三、该项目是江门市人民医院与院外机构合作的项目,驾驶员(体检人)通过驾驶员自助体检机设备,发起自助体检申请,院外机构负责对驾驶员(体检人)身份真实性、体检过程、体检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提供体检人体检数据。江门市人民医院收取相应的体检费用。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范围:江门市人民医院驾驶员自助体检服务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2、 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3、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告的复印件,或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声明书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整体预留份额,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再组成联合体参加该包组的采购活动。
注2: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3: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中小微企业”表述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中的“中小企业”概念一致。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声明书作出声明;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3)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声明书作出声明。
4)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及时间:
5)标书款发票:申请开票后,电子发票下载地址会发给供应商所留的手机号码与邮箱。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3日起至2025年04月10日下午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线上缴费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详见系统操作界面。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上午9时30分;
十、磋商时间:2025年04月14日上午9时30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