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互联网图像信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详见内容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互联网图像信息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互联网图像信息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FJTH-2820250225-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3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3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互联网图像信息服务 2.00 130000.00 年 信息传输业 否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不低于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5年04月02日起至2025年04月10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7.磋商文件售价:
7.1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7.2磋商文件售价: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8.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