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5-2028年动力部燃气锅炉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 2025-04-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5-2028年动力部燃气锅炉维保项目
招标编号:FZK2025-3-128
预计采购金额:118.0959万元(含税)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118.0959万元(含税)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1)两台20吨锅炉及其附属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约定之日起3年;(2)一台4吨蒸汽发生器(锅炉)及其附属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约定之日起2.5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项目(或标段)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拟中标人数量
1
2025-2028年动力部燃气锅炉维保
1
本招标项目为天津卷烟厂2025-2028年燃气锅炉维保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旨在保障动力中心锅炉设备的稳定运行。
1
注1:投标人对所有规格服务/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需具备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8、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9、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10、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1、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可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RMB500),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4月21日14: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2.定于2025年4月21日14:0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