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第四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 2025-04-01
一、采购人:济南市章丘区第四中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章丘区第四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共计一个包。
标包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A
济南市章丘区第四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文件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②供应商须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上登记备案;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68万元/年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4月11日08:30至2025年4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六、磋商时间:2025年4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