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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表招标河南省2025年度NB—IoT物联网智能膜式燃气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次数:6

燃气表招标河南省2025年度NB—IoT物联网智能膜式燃气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NB—IoT物联网智能膜式燃气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54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NB—IoT物联网智能膜式燃气表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NB—IoT物联网智能膜式燃气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NB—IoT物联网智能膜式燃气表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应是具备与采购货物相应生产能力的制造商,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制造商(提供税务局网站网络查询页或其它证明材料)。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膜式燃气表防爆合格证、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具有燃气表的研发、生产、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认证证书,并参与国家级燃气表标准制定。

3.3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新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最近年限的财务报告)。

3.4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被列入上述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5最近十年内在招标人单位无严重违约或者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3.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8日17时00分

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网上获取: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邮件信息须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内容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务必写明联系方式)2、“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整理成一个完整WORD文档或PDF发送至邮箱以便查阅。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NB—IoT物联网智能膜式燃气表采购已

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业主为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燃气开发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卫辉市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淇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博爱东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计划采购物联网(NB)膜式燃气表,招标规格及数量详见下表: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备注

物联网(NB)膜式燃气表G2.5只55000  228元/只物联网(NB)膜式燃气表应带防逆流装置;报价含燃气表在使用地检定、货物的运输费、信息使用费并按需提供配件(表接头、带密封垫等)

2.2招标范围:物联网(NB)膜式燃气表的供货。

2.3交货期:签订订货合同,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焦作市、新乡市、鹤壁市)。

2.5质保期:2年

2.6网络要求:NB—IoT物联网智能膜式燃气表10年的通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2.8货物包装及运输:符合国家标准,包装物不退回。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0入围数量;2家。由各子分公司在入围中标单位目录内选购中标单位采购数量不指定。

2.1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邮箱:lifengfeng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