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国际赛车水陆运动公园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国际赛车水陆运动公园设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2025-ZB04-022
2、项目名称:洛阳国际赛车水陆运动公园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969945.5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洛阳国际赛车水陆运动公园项目,位于洛阳市城区东,紧邻地铁一号线始发站杨湾站,二广高速下站口。本次规划设计河堤内红线范围133.3亩,并考虑原建筑物拆除后场地利用面积37亩,共计170.3亩。本项目拟利用四处已有建筑物进行改造施工,项目投资估算约4000万元,旨在打造一个承载国际、国家级汽车、摩托车及卡丁车赛事,以及水上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水陆体育娱乐目的地。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设计内容:本次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原有建筑物的钢结构就地利用,原设备用房、原堤北广场、原建筑基座等改造加固设计;园区除专业汽车赛道以外的道路、给排水等设计;景观绿化,园区大门、形象墙及围墙等设计;园区灯光亮化等设计。
5.5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施工现场驻地服务、竣工验收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5.6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交符合报审要求和国家相关设计标准的成果文件;配合采购人完成图纸审查和相关部门的审批。
5.7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直至项目竣工及项目的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完成。
5.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成果上报相关部门并通过审批,并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5.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响应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件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证书单位须与供应商一致)。(响应文件中须附注册证件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须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方式:
2.1现场获取: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联系方式)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2.2网上获取:将上述要求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并备注姓名+联系方式,发送后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和费用支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代理机构将通过该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将上述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方法、时间和地点:纸质文件现场递交,同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